中新社北京2月27日電 (記者 劉長忠)中國國家工商總局27日公佈的2013年度工商機關查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案件總體情況顯示,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案件103.56萬件,同比減少37.5%;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117件,同比減少61.5%。
  從案件構成情況看,工商機關查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案件數量首位的是無照經營,占比為38.7%。
  調查數據顯示,擾亂市場競爭秩序行為主要呈五大特點:首先,無照經營行為雖呈下降趨勢,但問題仍然比較突出。共查處無照經營案件40.07萬件,同比下降21.1%。從近五年的變化情況看,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,2013年受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的影響,下降幅度最高,但無照經營案件仍占案件總數的38.7%。
  其次,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依然高發,複雜程度增加。共查處侵犯知識產權案件6.59萬件,占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案件總數的6.4%。案件涉及名稱、商標、包裝裝潢、商業秘密等多項權利及權利之間的衝突。在處理商標爭議評審案件方面,審理案件14.42萬件,同比增長174.6%。商標惡意搶註案件也大幅增長,共1826件,同比增長127.4%。
  第三,虛假廣告、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行為較為突出。共查處此類案件3.15萬件,同比增長19.3%,占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案件總數的3%。從虛假廣告行為涉及的領域看,藥品、食品和醫療服務排在前三位,共占虛假廣告案件的三分之一。
  第四,網絡交易違法行為種類多,不正當競爭和廣告違法行為占比較大。共查處各類網絡商品交易違法行為案件1.12萬件,占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案件總數的1.1%。從案件類型看,不正當競爭案件、廣告違法案件分別占28.6%、24.6%,兩類案件占比過半數。
  最後,傳銷案件漲幅較大,共查處傳銷案件1677件,同比增長31.8%。從傳銷的形式看,“拉人頭、收取入門費”是傳銷的主要形式,占傳銷案件的71.3%;從傳銷案件查處的主體類型看,主要為個人,占傳銷案件的96.6%。(完)  (原標題:中國查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案件同比減少近四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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